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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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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11000095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东领塑胶制品厂年产1.2亿只打火机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2-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东领塑胶制品厂年产1.2亿只打火机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公众参与
1年产1.2亿只打火机壳项目商丘市夏邑县会亭镇西打火机工业区夏邑县东领塑胶制品厂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暂存池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不外排。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经集气收集后进入光催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要求(非甲烷总烃60 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相关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表6-1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标准即NMHC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注塑机、粘接机、粉碎机、混合机、空压机及风机等运转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绿化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注塑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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