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200000959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年回收破碎清洗废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年回收破碎清洗废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年回收破碎清洗废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 | 商丘市夏邑县何营乡新街东段路北(高架桥东300米) | 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 | 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商丘市夏邑县何营乡新街东段路北(高架桥东300米)。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用房等;环保工程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处置设施等。项目建成规模为年回收破碎清洗废塑料3万吨,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 1、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经15t/d“混凝沉淀+气浮”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洗涤用水),回用于清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暂存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粉尘,采用“半密闭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排气筒,全封闭措施”等环保措施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厂房隔声、围墙阻隔,并加强管理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影响较小。4、固废治理措施:主要为清洗槽底泥、除尘器收尘、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等。清洗槽底泥、除尘器收尘、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废物,于厂区固废暂存设施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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