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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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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0250000967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贺集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贺集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公众参与
1夏邑县贺集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年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商丘市夏邑县车站镇杨营村贺集0号夏邑县贺集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石家庄腾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地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生产车间一栋、仓库一栋,主要设备为粉碎机、传送带、出料机等,年破碎加工3万吨废塑料。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溶气气浮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采用湿式破碎,粉碎机密闭且破碎后的物料为片状,破碎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加强车间通风后,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主要是来自粉碎机、出料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工序挑选出的夹杂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夹杂物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如铁丝、纸板等)定期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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