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916000097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商丘伊普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水性环保色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伊普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水性环保色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产500吨水性环保色浆项目 | 商丘市夏邑县城关镇工业路与商永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 商丘伊普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仓库。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沱河。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及研磨、调色、灌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搅拌、研磨、调色、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能够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搅拌槽、搅拌机、砂磨机、冷水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50-75dB(A)之间。项目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抹布、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尘、检验工序擦拭纸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抹布、废活性炭、检验工序擦拭纸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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