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280000976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豫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转移5000吨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豫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转移5000吨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豫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转移5000吨危险废物项目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工业路东段北侧02-20 | 夏邑县豫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天韵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6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 |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环评建议本项目对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暂存区进行整体封闭,并配备负压收集装置,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中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来自压块机、风机、车辆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设备隔声、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并统一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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