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15000114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2022年夏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公示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关于做好2022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实施方案备案相关工作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4号)文件、《夏邑县2022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定期协调制度,县乡村振兴领导组负责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监委、财政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重点用于“两不愁、三保障”支出;优先用于补齐脱贫短板,壮大脱贫产业,激发内生动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速推进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进程。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向我县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

贯彻落实中央“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基本原则,结合县工作实际,制定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三、实施目标

截止2021年底,全县有建档立卡脱贫户 53585 户、123837 人,脱贫退出143个贫困村;项目实施达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2022年脱贫户有稳定的收入,达到稳定脱贫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制定符合实际的统筹整合实施计划目标。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138.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84万元,省级资金5654.68万元,市级资金2900万元,县级资金9000 万。共对接到99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38个,生产发展类项目60个,其他类项目1个。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

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38个,预计投资853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0万元、省级资金2099.2万元,县级资金,4268万。

1、2022夏邑县村组道路项目(26个)

(1)建设任务:新建24个乡镇村组间道路52公里。15厘米厚路面,每平米140元,路基础为18cm厚5.5%水泥冷再生垫层,标准砼C25。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91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0万元,省级资金232.2万元,县级资金50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份完成项目的招投,5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实现全县24个乡镇53行政村村间道路全部硬化,进一步完善村路网建设,彻底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方便群众出行及农产品运输,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1小时,群众满意度≥95%。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政府。

2、危房改造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低收入人员危房改造400户,每户新建标准控制在16000元以内,维修户每户标准控制在8000元以内。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00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2月份完成项目审定,3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10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改造农村低收入人员危房400户,解决400户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从根本上使低收入人群摆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全覆盖。改造资金打入低收入人群一卡通账户。

5)责任单位:夏邑县住建局、24个乡镇。

3.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1个)

1)建设任务:新建歧河乡张集村、张楼村饮水安全项目,新建主管道、次管道总长度31000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60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份完成项目的招投,5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村民安全饮水问题,提高村民饮水安全。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歧河乡政府。

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个)

1)建设任务:扶持村内产业发展2处、建设乡贤返乡创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5处,项目村内污水治理、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100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份完成项目的招投,5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可改善6个村的产业发展、乡贤返乡创业等基础设施项目,改善7个项目村的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容村貌提升等,提高村民的居住环境。。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有关乡政府。

5、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8个)

1)建设任务:疏通8乡镇农田排水沟渠69公里,铺设涵管11公里。资产产权属于项目乡镇政府、项目村。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867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份完成项目审定,5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可保护30万亩农田涝天不积水,减少种植业因涝损失,保护农田收益稳定,可减少项目区种植户因涝损失每亩地2000元以下不等,达到稳定脱贫。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有关乡镇。

)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2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60个,预计投资16401.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44万元、省级资金3555.48万元、市级资金2900万元、县级资金4602万元

1.2022夏邑县种植基地建设19个)

1)建设任务:新建智能化食用菌菇房30个新建温室大棚23万平米,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大棚果蔬、大棚西瓜、良种繁育、蘑菇栽培等具有本县特色的种植业。吸纳脱贫户就业,每户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激发脱贫户内在致富动力。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61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20万元,省级资金2022万元,县级资金185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5月份完成项目的招投6月份项目开始施工,9月份项目施工完成,10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实现新增温室大棚,食用菌菇房,吸纳脱贫户从业种植项目,并带动周边群众务工每户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项目实施将带动脱贫户务工,增加脱贫户收益,达到稳定脱贫。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基础设施、公益性等项目的支出。资产产权归属于项目村。收益用于村公益项目支出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

2.2022夏邑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4个)

1)建设任务:新建养牛基地100亩,养殖大棚2300平方,养殖牛、羊、鸡。新建牛舍500㎡,购置粉碎机、上料机、铲车各1台;新建鸡舍1800㎡,新建冷库1座,800㎡,养鸡、环控、消毒等设备"。每户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4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份完成项目审定,5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实现新增养殖大棚,吸纳脱贫户从业养殖,并带动周边群众务工每户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项目实施将带动脱贫户务工,增加脱贫户收益,达到稳定脱贫。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基础设施、公益性等项目的支出。资产产权归属于项目项目村。收益用于村公益项目支出。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有关乡镇。

3.2022夏邑县加工基地建设项目(30个)

1)建设任务:新建粉丝加工厂3个,日产粉丝能力35吨,新建200吨冷库25座,新建产业园2个。吸纳1500户脱贫户就业,每户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3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2万元,省级资金293.48万元,市级资金1400万元,县级资金1595.5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份完成项目审定,5月份项目开始施工,8月份项目施工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实现新增加工车间,新建农产品储藏冷库,新建产业园,吸纳村民从业加工项目,增加村民收益,每户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项目实施将带动脱贫户务工,增加脱贫户收益,达到稳定脱贫。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基础设施、公益性等项目的支出。资产产权归属于项目村。收益用于村公益项目支出。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有关乡镇。

4.2022夏邑县脱贫贷款贴息项目1

1)建设任务:安排2022年到期小额信贷财政贴息1500万元。解决6900户脱贫户发展资金,提高脱贫户发展动力,项目实施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补贴给贷款脱贫户。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500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1月份开始审定到期贷款贴息,12月份完成到期贷款贴息项目。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提高脱贫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的动力,增加收益,达到稳定脱贫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

5.2022夏邑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1

(1)建设任务:培训村500名短期技能人员,使500名脱贫人员得到短期技能培训、每人补贴20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1月份开始审定短期技能人员,12月份完成短期技能培训人员审定。

4)绩效目标:培训500名短期技能人,为振兴发展提供技术人才,项目实施群众非常满意。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

6.2022夏邑县公益性岗位项目1

1)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安排乡村4806个脱贫户进入公益岗位,每户得到2400元的岗位工资收入,工资打到脱贫户一卡通账户。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152.48万元,全部为县级资金1152.4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1月份开始审定公益性岗位人员,11月份完成公益性岗位人员审定。

4)绩效目标:解决4806脱贫人员就业难问题,增加脱贫家庭年收益2400元。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

7.2022年夏邑县务工补助(1个)

1)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可解决10000人脱贫户出省务工交通补助,每人得到300元的交通补助资金打到脱贫户一卡通账户。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1月份开始审定脱贫户出省务工人员,11月份完成公益性岗位人员审定。

4)绩效目标:解决10000人脱贫户出省务工交通补助,每人得到300元的交通补助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

8.2021夏邑县职业教育培训项目3

1)建设任务:全县新增培训乡村致富带头人1000名,每名致富带头人可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增加产业收入;脱贫户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可使2320名培训人员每人减轻1500元的学费负担。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32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3月份开始审定乡村致富带头培训人员,10月份完成乡村致富带头人员培训。2022年1月份审定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人员,11月份完成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人员。

4)绩效目标:组织乡村青年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使之掌握职业技术,提高务工水平,实现一人就业,一家稳定增加收益,培训专业技能人才,为脱贫户村民掌握一项务工技能,提高打工收入。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农广校、24个乡镇。

)其他类项目

项目管理费

1)建设任务:24个乡镇项目村水泥路的施工进行监督。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5月份完成监理项目的招投标,6月份监理项目开始,8月份监理项目完成,9月份完成项目的验收。

4)绩效目标:监督水泥路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延长水泥路使用寿命

5)责任单位:夏邑县乡村振兴局、24个乡镇。

六、部门分工

在项目的管理上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及年度项目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乡村低收入人员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现代农业、科技等,由县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凡负责实施管理的各部门,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报县乡村振兴领导组审核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涉农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工作上来,充分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脱贫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脱贫地区持续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2.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3.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各部门要增强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性,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对接,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必须吃准吃透分配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相关数据;在争取专项转移支付上,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包装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在确保享受普遍优惠政策的同时,从特殊政策方面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实现年度转移支付增幅上升,总量增加。

4.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积极探索开展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及建扶志扶智机制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5.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实行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公开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拨付程序

1.对于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按照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适当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清洁项目,科学合理地从中筛选扶持项目。

2.财政部门根据指挥部下发的资金安排文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整合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严格实行单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涉及到户类项目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筑标准和定额,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监理制、预决算制、工程验收制、国库集中支付制、报账制管理。

3.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指挥部牵头县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库、项目绩效目标等集中评审论证,评审后进入项目库。依据入库项目,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批复项目及资金规模。项目单位接到资金和项目批复通知,立即启动项目招投标,签订项目合同,实施项目。

4.领导组组织县审计、财政、乡村振兴、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组,加强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导、督导等工作,并对实施项目进行重点抽评。

(三)报账程序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制要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报账资料审核流程,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要求,积极拨付预付工程款;依据项目进度,及时审核办理报账拨付业务,提高报账拨款效率。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发挥财政资金动态监管系统的监管职能,全过程监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账户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规范项目单位支出行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1.预付项目启动资金。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已履行招投标程序并已签订施工合同的衔接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进场组织施工,根据《通知》要求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30%预付款。

2.阶段性报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阶段性报账,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项目业主单位要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合同,根据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约定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款,增加阶段性报账次数。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账拨款申请资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报账拨款。暂不具备报账条件的,经项目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度确认后,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可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拨付工程款。

3.竣工报账。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决算审计和资金报账支付要实行提前告知制。县级审计机关或对政府评审机构要制定具体明确的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决算审计、评审资料清单和报审程序,提前告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提供项目资金报账支付的明白卡和流程图,列出报账支付所需资料清单,限时审核完毕,支付资金。

4.质保金拨付。认真执行留置质保金的相关规定,按合同总价的3%执行,质保期满后,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复验,经复验合格的,及时将质保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5.涉及农户补助类资金应通过 “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国库支付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县农商银行批量代发户,由县农商银行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八、监管措施

县纪检委、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要实行项目单价财政投资评审制,项目建设前,不论是项目招投标还是自主实施,均要进行项目单价财政评审,杜绝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对实施项目实行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附表:夏邑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