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11000110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市监处字〔2020〕03-2103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夏市监处字〔2020〕03-2103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客利嘉食品厂生产销售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张若冰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241142600840
五、负责人姓名
张若冰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05月19日,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个人来信投诉举报夏邑县客利嘉食品厂生产不合格“好吃鱼”膨化食品。投诉内容:投诉举报人蒋博于2020年4月19日在紫阳县“喜洋洋购物广场”购买了被举报人生产的“好吃鱼”后发现该产品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无铝泡打粉”未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投诉举报人认为上述产品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要求依法查处。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没收违法所得为60元
2、处5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50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限:2020年06月23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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