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812000111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8-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市监处字【2019】03-2016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夏市监处字[2019]03-2016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会亭镇韩静购物中心未按要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韩 静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2411426MA3XJBC459
五、负责人姓名
韩 静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9年2月26日,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夏邑县会亭镇韩静购物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夏)市监食责改〔2019〕Y001号),责令该超市于 2019年3月13日之前改正,并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商夏)市监食当罚〔2019〕Y001号)。于2019年4月10日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未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夏)市监食责改〔2019〕Y00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仍不能够出示十三香调味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处伍仟元罚款(罚款500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9年5月8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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