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0326000111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3-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夏)食药监食罚〔2019〕第2010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夏)食药监食罚【2019】第2010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李集镇光誉购物中心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贾桂花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114260009581
五、负责人姓名
贾桂花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9年02月23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常玺、杨瑞侠到位于河南省夏邑县李集镇骆集村街道东侧的夏邑县李集镇光誉购物中心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没有发现我局执法人员2018年12月27日检查时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2019年02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贾桂花进行了询问,进一步查明了贾桂花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事实。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警告 2、 罚款:2000元整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9年03月14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9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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