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807000112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8-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夏)食药监食罚〔2018〕第A063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夏)食药监食罚【2018】第A063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秀英重庆巴兴火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丁秀英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114260018861
五、负责人姓名
丁秀英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05月29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新生、沈伟慧到位于夏邑县城关镇北御道(博物馆对面)的秀英重庆巴兴火锅进行日常监督,在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发现:该店实际经营项目含凉菜加工制售,与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不一致。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夏)食药监食责改〔2018〕第D001号】,责令该店于2018年06月19日之前改正,并给予当场处罚:警告【(商夏)食药监食当罚〔2018〕第D001号】。2018年06月29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新生、沈伟慧对夏邑县秀用重庆巴兴火锅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情况下仍在加工制售凉菜。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 警告 2、罚款:5100元整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8年07月23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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