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804000112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8-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夏)食药监食罚〔2018〕第A070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夏)食药监食罚【2018】第A070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小黄牛牛肉汤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金亚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餐证字(2015)411426000592
五、负责人姓名
金亚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05月21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新生、沈伟慧到夏邑县东光街南段的小黄牛牛肉汤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后现场填写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张贴在该经营场所墙上,要求当事人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2018年07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发现:该店未将2018年05月21日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保持至本次日常监督检查。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警告 2、 罚款:21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8年07月23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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