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509000113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5-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督 |
关于印发夏邑县开展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夏邑县开展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局有关股室、队、所:
《夏邑县开展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5日
夏邑县开展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冷冻肉品走私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刑事、行政两种执法手段的有效互补作用,强化冷冻肉品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结合《郑州海关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冷冻肉品走私集中行动的通知》(郑关缉发〔2016〕23号)及《商丘市开展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商食药监〔2016〕55号),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动部署为指引,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围绕我县冷冻肉品市场实际情况,以解决当前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对加工、销售、使用违法冷冻肉品行为进行打头挖根,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餐桌安全。
二、行动目标
各相关股室、队、所要结合辖区冷冻肉品生产经营使用实际,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冷库、重点市场、重点销售地,强化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合力,将打击重点聚焦在牛、羊、猪、禽、水产品等主要涉及的冷冻肉品种类上,实施严厉打击,有力维护我县冷冻肉品市场秩序和百姓餐桌安全。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勇
副组长:崔亚、韩勇、吴爱丽、申永升、张世华、马文峰
成 员:刘献运、韩元启、袁建平、李海涛、马强、陈新党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崔亚任办公室主任,刘献运、李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6年4月5日-4月10日):研判部署阶段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线索整合,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2.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动员,确定防控和打击重点,开展行动。
3.对具有跨区域、规模性的违法犯罪线索和信息,要及时向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
第二阶段(2016年4月11日-9月20日):全面打击阶段
1.要按照统一部署,针对食品加工、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冷冻肉品在入库前必须速冻到-18℃。冷藏在冷库中的冷冻肉品温度控制在-18℃~-20℃,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5~98%,猪肉类的保质期限一般为10~12个月,牛肉类的保质期限一般为9~11个月,羊肉类的保质期限一般为9~11个月,禽类(整只冻禽、小包装分割禽、内脏禽副产品)的保质期限一般为8~10个月,否则,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执法抽验。一是生产环节检查有关冷冻肉品生产企业(包括肉制品冷藏仓库等)和冷冻肉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冷冻肉品索证索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出厂、销售台账、温控记录等方面;二是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检查冷冻肉品经营主体资质、经营行为规范性、经营条件和索证索票等方面;三是餐饮环节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小型餐馆(小吃店)、小餐饮单位等。重点检查冷冻肉品进货台账、存放条件和索证索票等;四是稽查部门重点对冷冻肉品违法线索追踪、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并加强同司法机关的行刑衔接,加强市场清理整顿,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及时发现排查违法犯罪线索。
2.依法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对有冷冻肉品存储、购买、使用、销售不可溯源或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冻品生产经营者,要求其限期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
3.根据冷冻肉品各类线索和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认真梳理分析,加大对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要求相关企业不得存储、购买、使用、销售不可溯源或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冻品。
4.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跨区域、危害严重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时间上报县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降低危害。
5.对打击中遇到的案件定性、罪名适用、证据采集等尚有分歧的问题,要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在明确办案尺度,统一证据标准的基础上,依法开展立案侦查,确保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
第三阶段(2016年9月21日-9月25日):总结评估阶段
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总结报告。客观评估冷冻肉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并把它摆到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使专项行动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深入推进实施。要深刻认识打击冷冻肉品违法犯罪活动对维护市场安全、保障有效供给、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行动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搞好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
采取突击检查、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冷冻肉品出入库实际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或销售去向不明,伪造、篡改相关记录等违法经营情形,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以专项行动促进日常监管、在严格监管中落实专项行动。要把整治工作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特别要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
(三)实行分析研判,加强业务学习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分析研判,逐步解决。重大复杂案件即时上报。
(四)营造宣传声势,强化综合治理
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专项行动情况,争取地方政府对专项行动的支持。要加强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导向,要引导人民群众到正规渠道购买冷冻肉品,共同抵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冷冻肉品,并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推动形成冷冻肉品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构建“打、防、管、建”一体化工作格局。
(五)拓宽畅通整治渠道,及时报送信息
进一步拓宽和建立社会投诉举报和违法犯罪线索获取渠道,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冷冻肉品违法犯罪线索通报所在地公安部门。重大行动、重大案件进展情况、重大舆情等随时上报。
联 系 人:刘献运
联系电话:0370-6270708(兼传真)
电子邮箱:xy_fhd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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