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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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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290000859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夏邑县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亲爱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

  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困难家庭学生的成长和教育,作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建立了覆盖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和大学各个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转变为脱贫人口,在“十四五”过渡期内,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范围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统称为帮扶对象)。为使你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们汇编了《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供你们参考。

  ——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帮扶对象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对帮扶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对非寄宿生按照寄宿生标准的一半发放生活补助。按年生均800元标准发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金。

  ——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过渡期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由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对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以乡村振兴部门政策为准)。

  ——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帮扶对象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由乡村振兴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新生入学资助经费,考入省内高校的资助标准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成就未来。让我们在党的阳光雨露滋润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心怀理想,书写出彩人生,建设美丽家乡!

  夏邑县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0-622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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