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0906000132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供销社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地、县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指导和协调全县供销社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指导和扶持全县供销社发展壮大专业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推动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
(三)按照县政府授权,对几种维系人民生活安全的特殊商品的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及社员的意见,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供销社的经营业务活动;协调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负责系统内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基本项目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有保值增值的责任。
(六)承办县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建设路南段19号
联系方式:0370-6212333
负责人:陈涛
作息时间:8:00-12:00 14:30-17:30(秋冬季) 8:00-12:00 15:00-18:00(春夏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