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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17000131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高洪华、张博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建议(第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网络餐饮服务日益受到大众的青睐。网络餐饮服务在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年来,我局一直将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作为全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并着重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准入关口。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就网络订餐平台资格准入问题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指导其严把主体准入审查关口,做好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核查。要求其在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网上公示的许可证经营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一致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餐饮场所布局流程、设备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等。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不得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

  二、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且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采取网络平台信息抽查核实、责任约谈、教育培训、公开承诺等多种方式,加大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严格查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资质证明,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无毒、清洁。

  三、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局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围绕突出问题,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进一步督促指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加大对线下实体餐饮店的监管,特别是小餐饮集中区域、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域的检查。同时,加大对辖区内第三方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针对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配送人员及过程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拒不整改、恶意违法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四、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力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倡导品牌消费、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提醒消费者在外卖订餐时,注意查验相关许可资质,尽量选择熟悉的、有实体门店的经营者,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加强信息公示,鼓励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可以实时查看餐饮单位后厨卫生、食材加工等情况,实现看得清楚、吃得放心。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做到违法必究,处罚到人,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着力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畅通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升百姓网络餐饮消费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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