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30000044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预留乡镇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安排用地布局,保证乡镇建设用地空间
为促进和保障我县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支持乡镇建设,在本轮《夏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中,有针对性的对各乡镇社会经济用地需求进行了安排。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按照“择优扶强,以强带弱,极化发展,兼顾均衡”的总体发展思路,结合各乡镇资源条件等自身特点,依照调整优化各类用地布局,完善城镇功能,重点促进城镇建成区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使用。同时通过调整土地供给结构,预留了乡镇建设用地发展空间。经统计,通过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全县乡镇共计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19公顷、弹性空间581公顷、自求平衡区13000公顷,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乡镇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计划保障力度,满足乡镇建设用地需求
近年来,通过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平均每年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万亩以上,今年更是达到2万亩。对下达指标,我县将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向特色小镇倾斜,向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重点镇倾斜,用于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引导和鼓励各乡(镇)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解决补充耕地及挂钩拆旧复垦指标,以便通过计划指标或增减挂钩途径积极解决乡镇建设用地,特别是乡镇工业用地报批问题。
夏邑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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