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30000044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董恒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车规范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区交通秩序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列为十件大事实事。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自2015年成立以来,一直在围绕确保道路畅通这一目标不断钻研,努力寻求解决办法,通过五年的交通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我们也知道目前取得的成绩与市民的期望还有一段距离,效果还不够理想,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是当务之急,这项工作我们一直也在努力探寻解决办法,通过借鉴外地经验我们也制定了相应的方案,但鉴于我县目前城区道路的实际情况,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好多条件还不够成熟,所以一直没能实施。目前,周边的县市已经对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我县今年也将对非机动车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提上日程,目前正在起草关于治理非机动车规范管理的工作方案,在进一步学习借鉴周边县市的成熟经验后,工作方案完善后将逐步开始实施。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个执法主体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齐抓共管,全社会大力配合。我们将树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依法行政,科学规划,积极实施,努力提高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畅通舒心的交通环境,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
夏邑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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