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6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刘玉涛、杨钦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门口乱设摊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治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为此,我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认真排查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开展集中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特别是学校大门口两侧沿线道路和人行道,严禁摆设各类营业摊点。
我单位印发了《城市管理法规条例》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位商贩的手中,让他们了解城市管理规定,然后再引导他们进入专业的农贸市场内经营,对于不听劝告者,坚决给予取缔,并处以罚款。经过治理,校园周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得到有效改善,今后,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对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的整治力度,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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