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6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吴中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处理夏邑县垃圾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随着城市框架的逐渐拉大,垃圾处理场逐渐距居民区越来越近,由于夏季瓜果蔬菜大量上市垃圾也不断增加,每天生活垃圾日处理量已达到500余吨。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单位环卫所立即通知垃圾处理场负责人,将垃圾作业面减小,对垃圾椎体进行覆盖,对垃圾堆进行定时消杀,并已通过省住建厅检查验收。
目前,我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0年3月份建成,建成投入使用后,原垃圾处理场将逐步减少垃圾处理量,生活垃圾将运往第二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发电。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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