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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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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6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16 浏览次数: 【字体:

代歆、夏善全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县城南部花鸟虫鱼马路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逐步推进,位于夏邑县南部夏业路、百竹园北侧自然形成的集市,出现严重占道经营,占道经营不仅堵塞交通,而且卫生状况较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解决城市“顽疾”,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城市管理局党组敢于担当、科学调研、合理规划,按照“治脏先治乱、治乱先规范”的原则,在和谐大道南段筹建1座花鸟宠物古玩大市场,可容纳商户200余户,经过城市管理局市场管理大队规范管理该市场已投入使用。

  我单位执法人员对自然形成的集市商贩进行耐心宣传、引导搬迁到新市场,同时对花鸟宠物古玩大市周边及市场内进行综合治理,各类交易合理归位,有条不紊,为市民提供了舒适的交易环境,为市场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商贩及群众提供了规范有序的买卖场所,使交易更加和谐,市场更有品位,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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