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6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吴凤英、杨晓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镇建设工业园区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委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34号文件精神,严格标准,严把规划审批关,控制集聚区数量。原则上,每个县(市)、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区规划建设一个集聚区。因此,乡镇不再单独设立工业园区。
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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