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5000046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中国人民银行夏邑县支行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吴士华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窗口指导,增加信贷投放量。人民银行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强化信贷政策的传导和监督。按照《河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库、实施主办行制度、单列贷款计划、实施台账管理、开展财务辅导和金融知识培训、加强贷款对口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复制推广“信贷+信用”普惠金融模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稳定、紧密、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名录库内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规模显著提升,融资成本明显降低。
二、创新信贷产品,突破融资瓶颈。继续利用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试点优势,人民银行继续加大对扶贫再贷款的投放,提高农信社成本信贷资金供应量,增加“政银保六位一体”贷款投放量,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区别对待,提供差异化信贷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客观对待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既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式的断贷、抽贷和压贷,又要避免“一哄而上”式的送贷。对优质企业继续支持,有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暂时有流动性困难但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管理有序的企业,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稳定预期、稳定信心、稳定融资;对重点困难企业全面摸清风险底数,“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根据企业发展的阶段,在其困难时期坚持不抽贷、不压贷和不断贷,为企业提供贷款资金,始终支持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信贷投放积极性。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对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增设绩效加分、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等方式,使从事民营业务条线、基层网点和一线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与考核激励相匹配。
再次谢谢您对金融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夏邑县支行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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