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170001313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夏邑县乡村振兴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秦参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是关键,在推进产业经济发展方面,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培育壮大合作社(龙头企业)。结合我县产业发展优势,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企业用地、金融支持等措施,支持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同时大力开展帮扶企业的认定,充分调动企业帮扶的积极性,强化帮扶效果。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好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帮扶带动作用,让脱贫人口通过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务工就业、参与经营等方式参与其中,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三是宣传推广典型模式。把联农带农摆在突出位置,总结宣传推广“龙头企业做两端,脱贫群众干中间”“公司+合作社+脱贫户(监测户)”“设施农业+”等一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作出贡献。

  夏邑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5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