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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170001314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班东奇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生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3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关心与关爱。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身心健康,我局一直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联合施策,积极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学校食品隐患大排查行动

  我局联合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夏市监〔2023〕7号)、《关于对学校食堂及校外集体供餐配送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夏市监〔2023〕16号)、《关于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夏市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重点对校园食堂、配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把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是统筹谋划,高位推动

  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要求各乡镇所要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千方百计抓监管,深入排查每一所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列出问题清单,采取过硬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同时积极做好中招、高招考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抽调精干人员驻点监督检查考生及考务工作者就餐点食品安全,加强考点附近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组织各乡镇所主要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情况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两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按要求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学校食堂制度建设、原料来源、食材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分装配送、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查学校食堂750家次,校外供餐单位16家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90家次,立案1起,罚款1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责,有序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针对学校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现象,采取说服教育、疏堵结合的形式进行疏导引流;同时,动员校园周边商铺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采用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长效性。三是重点突破,严查校园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对符合条件的劝导办证规范合法经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感谢您对我局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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