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17000131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梅、马小菊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2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面,我局就您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整体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我局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主动对监管资源重新调整,优化机构职能,整合监管力量,组建综合执法大队;下沉监管力量,压实监管责任,明确各乡镇所职能。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网格到户、责任到人、动态管理、社会共治”的思路,以“定区域、定对象、定人员、定职责”为核心,建立“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强化重点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为抓手,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开学季及中高招重大保障活动期间,对学校周边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全县246所学校食堂开展多次联合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三是扎实推进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县级,乡镇级现场观摩会、培训会8场,印发“四化”建设操作指南500余册,打造设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销售主体10家,其中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1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9家,打造小微型商超202家。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监管队伍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通过“市场监管科室大讲堂”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管理食品安全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二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培训。通过培训广大食品经营业户法律知识,告知违法成本,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其做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操作规范。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法的知晓度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监管,有计划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和不合格率高的食品抽检力度。
二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县区智慧监管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软件硬件监管设施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建成集信息采集共享、食安追溯平台、执法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于一体的智慧监督管理平台。
三是加强全过程违法犯罪稽查打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稽查办案能力,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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