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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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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30000047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夏邑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夏邑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杜亚飞委员:

  您提出的“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监管和教育,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一直备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构建“三级服务体系”。

  在县、乡、村建立了以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为引领,乡镇儿童福利督导站为支撑,村(居)儿童之家为基础的儿童福利三级服务体系,将儿童福利服务的递送体系延伸到最基层的农村和居民社区,更好的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依托县福利中心建成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1所,全县25个乡镇均建有儿童福利督导站,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现有资源建成“儿童之家”256所,配备玩具、文体器材、少儿读物、桌椅、电视、空调等,为农村留困儿童提供了一个集教育、娱乐和关爱帮扶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场所。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组织乡镇民政所、村(居)民委员会坚持选优配强的原则,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各乡镇明确专人担任“儿童督导员”、明确村(居)委会委员担任村(居)“儿童主任”,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2、加强业务培训。多次开展对儿童督导员业务工作培训,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

  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引入或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调适、权益维护等关爱服务。

  二是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开展“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等慈善活动捐赠,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

  三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注。

  真诚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夏邑县民政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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