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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7000048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2-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朱荣光委员:

  您在夏邑县第十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门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60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来抓,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制度,完善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夏邑县食药监局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履职尽责,奋发进取,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药械监管能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而切实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根据县食安委关于食品流动摊点的监管职能划分,城区食品流动摊贩由县城管局负责管理,县食药监局、教体局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年食药监局和教体局联合,结合春秋季开学期间均开展学校周边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食品流动摊贩经营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上岗,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并宣传食品安全注意事项,规范经营行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为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我局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力求做到网格化及痕迹化监管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同时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学校管理与食堂自律、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有机结合,以学校食堂为主,将校园周边300米之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做到春、秋季开学后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覆盖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今年春季开学,我县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托幼园所453家,限期整改68家,对5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等行为责令限期办证。

  二是由县城管局确定我县城区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我局督促、指导食品摊贩备案规范经营,并悬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是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媒体,采取多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方式,在全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确保了“电视上有画面、广播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营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做到了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零食店、小餐饮、流动食品摊贩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肉及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无证经营、私采滥购、不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违反操作规范、环境卫生差、未索证索票或索证索票不全、不规范和食品未留样或留样不规范等为重点行为,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实施营养餐的学校食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监管措施,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食药监、工商、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改进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同时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在学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展览、发放知识手册等,配合学校、家长对孩子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我们将认真研究“设立学生安全食品商店”建议的可行性,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试行推广,引导中小学生合理健康饮食。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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