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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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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7000048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2-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政协夏邑县十届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边照芝常委、杜成振委员、孙恭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针对政协常委、委员提案:加强小区自治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和《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大会有关工作,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第八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派员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大会相关工作。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立辅导专家制度。鼓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聘请辅导专家对业主大会成立筹备和日常活动进行过程辅导和专业培训。

  我单位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在近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能,尽早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规范化。

  2、针对政协常委、委员提案:加强物业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物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

  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充电,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小区物业可以通过招标成立物业公司。老旧小区对现有物业公司管理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竞选物业公司自行管理。

  

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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