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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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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8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夏邑县司法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夏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16 浏览次数: 【字体:

李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犯罪,是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机关或部门所能全部承担的工作,作为普法宣传、维权、社区矫正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运用各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

  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作为工作己任。抓普法以案释法,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选择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作为宣传预防的重点,建立法治宣传阵地。深入学校、机关、企业进行法治讲座,分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剖析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教育广大的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县司法局联合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34人,普法形式多样,制作通俗易懂的多媒体课件、宣传挂图、讲解词、法治宣传版面巡回展览,深入到24个乡镇中心校、10所县直中小学进行《点燃青春梦想 法律伴你成长》大型图片展活动。拓展在校学生中受教育的空间,设立监狱、看守所律师值班室、法律大讲堂、校园模拟法庭成为普法教育的主阵地,用鲜活的事例使学生内心受到震撼,心灵得到净化,增强教育活动的直观性、立体感和说服力。

  二、构建法治维权网,筑起青春“警戒线”

  积极与公安、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协调联系,达成维权共识,多部门联手在各中小学设立120个法制辅导站,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法治辅导,引导学校把爱国主义、传统美德、民主法制和科学教育有机统一到教育教学之中。从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学生出发,指导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增强抵御犯罪的免疫力。对后进学生及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矫治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配合学校做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利用学生放寒假、署假的机会,与关工委、团县委、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系列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到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对青年学生及家长进行社会公德、家庭论理道德教育,使广大的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爱国主义的理想。针对学校、家庭在对青少年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给学校、家长提出“三抓”、“四自”“五禁止”的改进意见。“三抓”:抓正面教育,利用班会开展爱国主义,团结奉献,遵纪守法的专题教育和讨论;抓典型,对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好人好事,给予大张旗鼓的宣传表扬;抓苗头,对学生发生的不良倾向和隐患,学校及时掌握和纠正,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四自”:人格要自尊、行为自律、学习自主、生活自理。“五禁止”禁止学生上网巴、歌舞厅,禁止学生吸烟喝酒和赌博,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禁止学生穿奇装异服、留长指甲、染头发,禁止学生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通过“三抓”、“四自”、“五禁止”,使学校和家长改进对未成年的管理,进一步促进青少年的成长。积极参与人大等部门组织的未成年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活动,督促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保护法和教育法规,使学校能够以课堂为主阵地,利用政治课、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法治共建”活动,丰富学校普法知识教育。局领导率领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等股室法律工作者,深入学校进行指导,给学生进行心理知识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模拟法庭,参观监狱、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等法治教育,增强了师生法律知识,自我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意识。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共同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建设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严禁学生进入“三室一厅”(台球室、娱乐室、棋牌室、电子游戏厅)。

  三、发挥职能优势,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青少年在青春期的心理困惑,积极开展维权活动。成立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和青少年犯罪帮教小组,寓教于落实青少年维权帮教措施,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那些已经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能真心悔罪,在重新回归社会后,做到弃恶从善,自食其力。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政策宣传,强化青少年维权意识。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普法的方式方法,与青少年帮教对象进行心与心的沟通,在帮教时,语言平和、态度和蔼,不使用挖苦讽刺的语言,拉进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距离,让他们消除对立情绪,感到工作人员的和蔼可亲,愿意说出心里话。安排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出庭辩护时,强化人性化执法理念,增加帮教措施,入情入理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分析青少年发生犯罪的原因、社会危害性、应受惩罚性。加强事前防范,县司法局从2008年起,率先在县留守儿童之家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律师、心理辅导师定期到留守儿童之家传播法律知识,心理健康体检,强化沟通。

  四、跟踪矫正帮教,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跟踪监督和帮教,实现维权工作向后延伸,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新犯罪的发生。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研究,查找社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针对引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安全防范的司法建议或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主动与乡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学校等单位及时勾通,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防范工作。跟踪监督帮教落实到位,始终把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和矫正工作落实到社区、学校、家庭。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到监狱、少管所看望夏邑籍的未成年犯,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和他们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用法律知识哺育他们的心扉,使他们感动的给我们写来一封封忏悔的信。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和刑满解教的青少年与公安、检察院、法院配合,每年进行一致四次的回访考察,每季度进行一次社区矫正对象的评析,做到与其本人、家长、单位、派出所见面,掌握他们的具体表现、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克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将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广泛发动,联合综治、派出所、民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犯罪矫治工作,各个乡镇建立了帮教组织,把帮教措施落实到具体的人,有力地遏制了刑释解教的青少年重新犯罪。

  五、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一)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做好在校生的预防犯罪工作。有些中小学校对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倾向。要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内容,强化精神文明教育、道德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学生课外生活引导和管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确立“转化差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的理念,防止适龄少年儿童厌学、失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大力倡导警校共建活动,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保障法治教育课规范有效。要熟悉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大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的力度,及时矫治学生的心理障碍。要积极创办各类家长学校,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重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增强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

  (二)整合社会资源,突出依法治理,优化对青少年人成长环境。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加大对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新闻出版物、音像制品市场和网吧、游艺厅、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监管,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引发犯罪的社会诱因,为未成年人创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立健全青少年活动场所,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学校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还很薄弱,没有成文的措施和很好的手段。村、居委会对有问题的留守青少年帮教不力或撒手不管,形成了管理真空,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对此,我们呼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失学、辍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总量。要加强村居社区责任,大力整合社区资源,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加强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管理。民政、司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未成年人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流浪乞讨儿童帮扶救助措施。公、检、法、司等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救济的最佳途径,制定有利于保护教育未成年人、防止重新犯罪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与保护工作。

  (三)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广泛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整体网络。一是建立联动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较好的发挥综治、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和文化等部门的作用。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要敢于负责,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制定预防工作评估标准和考核制度,将各部门的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考核指标体系,做到预防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五是建立预警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不断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夏邑县司法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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