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8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夏邑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刘和平、李继敏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养殖户空气污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被列为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我局按照《全省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找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格督查,连年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2017年制定下发了《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夏政办[2017]5号),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原则、划定区域和具体要求。我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成了全县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关停搬迁。
我局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制定了《夏邑县畜牧局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工作意见》《全县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夏邑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夏邑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指导意见》等文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畜禽养殖场业主承担治理责任。明确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2018年配套率达到92%(2018年省市定任务是8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2018年省市定任务是68%以上)。
目前积极正申报《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该项目 对全县养殖场改造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给予70%的补贴,招标第三方收集处理畜禽散养户密集区的粪污。项目实施后,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夏邑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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