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60000489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王联合、王贵营、王红伟、张红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新建公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市民如厕难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分阶段对县城区的旧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同时,经过科学选址,2018年筹建10座新型环保公厕(其中含3座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7座,3座等待验收。
今后,我单位将加强对公厕管理员的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员对公厕内的卫生及垃圾要及时清扫、清理,做好除味工作,对公厕内的配套设施定期维护,并有专人不定期抽查,发现有打扫不及时的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针对您提出的没有公厕的路段,我们将与其它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合理规划,科学选址,建议政府在缺少公厕的路段筹建公厕,方便居民如厕。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自身素质,保护环境。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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