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5000049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夏邑县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董万立、张国强、董业、刘晓民四位委员:
您们在政协夏邑县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天龙湖增设游泳场所”的提案收悉,欢迎你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天龙湖开发改造列入十件大事实事。天龙湖开发改造是今年我县实施旧城改造的重中之重,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成立了天龙湖开发建设工程指挥部,印发了《夏邑县天龙湖综合开发区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目前工程项目前期拆迁测量工作已结束,和谐大道建成通车。根据天龙湖开发改造方案,整个开发改造工程包括老城里、教门街及周边区域,改造面积约5平方公里,涉及1.3万多户,4万余人,是我县规模最大的一项旧城改造工程。随着县府路西延和天龙湖景区设施的逐步完善,湖区周边面貌现已大大改善,城市建设品位档次有了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周边省市县多次出现溺水伤亡事件,上级综合治理等部门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我们也出于市民人身安全考虑,重点对湖区周边加强了防溺水宣传和巡查,严防市民、儿童在湖区周边戏水玩耍。
您们提出的“关于天龙湖增设游泳场所”的提案,我们认真考虑,将把委员的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把委员提出的游泳场所项目纳入天龙湖综合开发建设。
再次谢谢您对城市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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