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50000493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夏邑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刘东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我县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区交通秩序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自2015年成立以来,一直在围绕确保道路畅通这一目标不断钻研,努力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四年的交通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我们也知道目前取得的成绩与市民的期望还有一段距离,效果还不够理想,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是当务之急,这项工作我们一直也在努力探寻解决办法,通过借鉴外地经验我们也制定了相应的方案,但鉴于我县目前城区道路的实际情况,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好多条件还不够成熟,所以一直没能实施。去年4月份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夏邑县城区三轮和四轮拼装改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因此,对非机动车的规范管理也是在逐步推进中,经过一个多月的宣传治理,收到了可喜的效果,有效减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美化了城区街道的环境,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个执法主体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齐抓共管,全社会大力配合。我们将树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依法行政,科学规划,积极实施,努力提高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畅通舒心的交通环境,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交通环境会越来越好。
夏邑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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