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215000049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夏邑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孙新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整治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让我代表夏邑县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您关心我县交通运输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此,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指导,多理解,多支持。
您所提出的问题在我县个别维修厂家中确实存在。对此,我们将诚恳的接受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如下方式,解决您所提出的问题。
1、环境治理工作是包括环保部门和主管单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近几年来,我单位针对提案中提到的情况基本都是采取了关停钣金喷漆作业或“停止经营”吊销许可进行处理,但也有部分维修厂违规作业或是利用夜间作业的方式进行此项作业,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虽然我们许可对他们有一定的环保措施,但环保部门没有具体标准,所以,经营者整改也有一定难度,绝大部分因经营范围及场地规模小,无法出具环评鉴定。在此问题上,我们在“十三五”规范和场站建设项目报告中已提出,由政府主导,在南区筹建小型汽车综合维修厂,分区开展维修业务,集中处理钣金喷漆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彻底解决由此对主城区造成的污染问题,此方案正待政府研究批复。
2、由于机构改革因素,我单位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已转移到“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我局具体做好行业许可备案工作。我们将以相关管理规定,严把“备案”条件和标准,积极推动“小型汽车综合维修厂”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早日实施,还城区居民一个清洁、安静的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些时间,对我们的答复给予评价,如果不能使您满意,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我们将继续努力。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夏邑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