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20000018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市场监管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强化疫情期间价格监管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品、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连日来,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执法人员及时向商超和药店宣传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者要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全力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该局综合行政执法六队、城关、曹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县城疫情防控期间责任片区内,加强商超、零售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超市经营的生活必需品米、面、蛋、奶、肉、菜进行价格严格监控。要求商超和药店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 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拾价格、串通涨价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12345政府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商场、超市、药店86家,经检查,未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将持续压实监管责任,做好疫情期间价格检查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