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18000018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管 |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夏市监字〔2021〕14号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机关股室、各基层所、各直属机构:
根据《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夏市监〔2019〕7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要求,逐一对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级分类制定抽查计划。一是由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计划。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12个类别、29个事项,市、县(区)局不再制定各自计划、由省级计划覆盖。二是省局、市局、县(区)局三级同时制定的抽查计划。对价格行为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6个类别、9个事项,市、县(区)局根据省局计划,结合实际各自制定计划。三是由市、县(区)局制定的抽查计划。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等7个类别、25个事项,县局根据相关规定和省局提出的抽查要求各自制定计划。
对省、市局制定、县局实施的计划,本着避免重复检查的原则县局不再重复制定,县局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仅制定本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和市局备案。县局抽查计划印发后,可因省局、市局抽查计划调整重新调整补充县局抽查计划。
二、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县局相关股室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1年抽查计划表,结合本机构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建立完善“两库”,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计量监督抽样检测等特殊类别的随机抽查事项,县局各相关股室要按照省、市局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科学的双随机抽查模式,合理确定“两库”建立方式。随机抽查“两库”要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
三、有序实施随机抽查任务
各抽查任务实施部门,要根据计划制定抽查方案,细化抽查检查工作流程,确定参加抽查执法人员。由牵头部门组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选择适宜的方式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将检查任务下达至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应合并实施检查,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工作,抽查结果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年度抽查计划。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汇总统计,将需要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名单抄告信用监管股,由信用监管股将符合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条件的企业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需要后续处理的,移交管辖机构依法予以处理,需要立案处理的,移交由管辖权的单位依法立案处理。
县局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对本业务条线检查人员的指导和咨询工作。各单位在随机抽查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县局对应股室。
附件: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1年2月1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