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0316000018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管 |
夏邑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吊销贺秀娟等6081户个体户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公告
夏邑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吊销贺秀娟等6081户个体户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公告
经查,贺秀娟等共计608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夏邑县国家税务局依法清理后,发现其近两年来未办理税务登记,该局提请我局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其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已构成《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贺秀娟等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因无法找到当事人,无法采取采取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夏工商处字〔2016〕635号),我局决定以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公告的方式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夏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夏邑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贺秀娟等6081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联系人:蔡玉荣 联系电话:0370--6100612
夏邑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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