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8000019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0-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市场监管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的通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有效遏制麻精药品流弊,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和要求,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本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及执法大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排查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加强以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活动。

  二、重视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药品监管工作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宣传紧密结合。通过微信群、现场检查等方式要求药品经营与使用单位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杜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弊问题,加强安全管理、依法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三、工作开展情况。夏邑县局监管人员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特别是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39家,对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从2020年以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进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对其供货方资质、药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处方开具、调剂和留存等情况逐一检查。医疗机构能够使用双人双锁,专人专账专柜管理,基本能够做到记录完整,票账货相符,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当场责令整改。同时通过排查未发现我县有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零售药店。

  在今后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