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10000019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管 |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3年夏季食品消费警示
夏季来临,温度、湿度上升,微生物开始大量繁殖,食源性疾病高发。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食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民众注意食品的保存、食用方法,保护自身健康。
一、谨慎选购食材。选购食品原材料要到证照齐全、卫生规范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时,注意观察是否新鲜,有无腐败变质,有无破损异味,不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不食用织纹螺、河豚鱼、野蘑菇、野果等高风险食品。
二、科学贮藏食物。存放食品时,应注意食品生熟分开,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冷冻食品一经解冻,应尽快加工烹调,烹饪食物时应烧熟煮透。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不宜久存。
三、安全制作食品。在制作食品时,要将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充分将食物完全煮熟,放入冰箱的食物应充分加热后加以食用。
四、挑选用餐场所。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应索要发票或收据。用餐时,要注意辨别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是否存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民众,夏季食品疾病高发,若在食用预包装食品、外卖送餐或外出就餐时,若出现胃肠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就医,保留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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