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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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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630000119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夏邑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程序,在我局执法人员库中对每个抽查对象随机抽查2名执法人员。

  二、执法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内容规范、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三、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内容及下发的工作任务清单内容一一对应进行抽检。

  四、“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对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执法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

  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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