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630000119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关于印发《夏邑县司法局2022年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丘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夏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协调配合部门作用,深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5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及时调整本地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出台2022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调整和新整合的部门,要重新制定适用本部门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
(二)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有关科室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2022年度抽查计划,并于3月中旬前完成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按时有序开展。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局机关、各有关业务科室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加大随机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局机关要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监管主体、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扩大我局“双随机”工作在全县的影响力。并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本部门“双随机”抽查的牵头和统筹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科对本辖区内各有关科室抽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抽查内容。严格按照公布的夏邑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业务实际确定抽查内容。
(三)检查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可以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抽查结果处理。抽查结束后,各科室必须通过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涉及层级多、部门广,组织协调任务繁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搞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取得成效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推动社会共治。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积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提升效果。
(五)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月报表。注重情况反馈,要及时梳理抽查中遇到的问题,随时反馈到局机关;要认真总结工作,各业务科室于年底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夏邑县司法局执法检查登记表
2.夏邑县司法局抽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夏邑县司法局
企业执法检查登记表
执法人员 | 姓名 | 执法证件名称 | 执法证件编号 | |||
被查单位 | 企业名称 | |||||
经营地址 | ||||||
检查内容
| 登记事项检查 | 1.行政相对人名称的检查 □ 2.行政相对人编码的检查 □ 3.法人名称的检查 □ 4.法人类型的检查 □ 5.法人设立的批准或核准机关的检查 □ 6.法人设立的批准或核准时间的检查 □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注册地址情况的检查 □ 9.行政区域代码的检查 □ 10.经营地址的检查 □ 11.行政区划编码的检查 □ 12.登记机关编码的检查 □
| 检查结果
| 1.未发现问题 □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
单位(盖章) 双随机执法人员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核查时间:
附件2
夏邑县司法局抽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市场主体类型 | 抽查户数 | 抽查结果 | 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情况 | 抽查结果 公示情况 | |||||||||
未发现问题 |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户数 | 其他 | 已公示 | 未公示 | ||||
1 | |||||||||||||||
2 | |||||||||||||||
3 |
说明: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数户数=未按规定公示信息户数+弄虚作假企业户数+无法联系企业户数-其他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