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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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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3130000788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减税降费

关于夏邑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来源:国税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疫情给居民造成的生活压力,使广大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夏邑县商品房缴纳契税政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夏邑县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四、契税缴纳方式

  本人先到夏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采集上传,后经夏邑县税务局契税窗口审核办理。需携带资料:

  1.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无需提供)、银行卡、夫妻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等。

  2.非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注:购房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购房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需留存复印件2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夏邑县昌盛路北段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夏邑县昌盛路北段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局契税窗口) 夏邑县孔祖大道北段夏邑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咨询电话:0370—3033215(夏邑县税务局)

  0370-3036136(夏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别提醒:缴纳契税请提前准备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成功缴纳契税后请及时打印纸质完税凭证。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补贴申请时间

  购房人申请补贴时间从2023年3月1日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

  (二)补贴申请方式

  购房人需携带房屋所有人身份证、I类银行卡、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夏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夏邑县昌盛路北段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0370-3036136

  (三)补贴发放时间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购房人补贴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30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房人银行账户。

  特此通告

  

  

  夏邑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夏邑县税务局

  夏邑县自然资源局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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