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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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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27000013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采购信息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夏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夏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夏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315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4-98

  2.3项目代码:2408-411426-04-01-398019。

  2.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

  2.5建设地点:夏邑县内。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47874231.73元

  第一标段施工:欧庙沟水体:6202411.27元

  第二标段施工:三八河水体:10467647.29元

  第三标段施工:徐马沟水体:11287232.95元

  第四标段施工:刘甘沟水体:9958550.76元

  第五标段施工:王营村坑塘水体、田集村坑塘水体、十里铺坑塘水体、刘集村坑塘水体、赵庄村坑塘水体及花园口设施配套:5099678.17元

  第六标段施工:水生态修复:4258711.29元

  第七标段监理:监理:600000元

  2.10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1工期:第一至六标段:100天,第七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2质量要求:合格。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六标段: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1.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

  3.2第七标段: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务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显示查询日期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至时间:2025年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16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2024-12-24(V6.8.0);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招标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6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至时间前,使用CA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7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电子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月16日00:00:00时截至(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7:00时截至(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纳入“黑名单”)。

  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

  地址:夏邑县县府路东段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一扬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街道怡博花园5号楼203-207号

  联系人:平女士

  监督单位:夏邑县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一环路中段路北

  联系电话:0370-6025511

  2024年12月26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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