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509000071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5-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采购信息 |
夏邑县扶贫车间监控项目集成服务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夏邑县扶贫车间监控项目集成服务建设(二次)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夏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夏邑县扶贫车间监控项目集成服务建设(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20】151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 【2020】130号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1.1533 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2供货安装期:20 日历天
4.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质量要求:合格
4.5质保期:1 年
4.6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内容:夏邑县 137 个扶贫车间视频监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使用其资格和资质参与投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7.2 报名及磋商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载。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5月22日 9 时(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六。
九、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流程:
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的操作说明。
采用电子评审时以电子招投标文件为准。
十、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 年5月22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 年5月22日 11 时 00 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试运行”下载。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十二、特别声明
发现投标单位有以下行为者:
1、发现投标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发现投标单位有资质挂靠行为的;
3、发现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证明等)存在造假嫌疑,若不积极配合复查工作的,经核实,上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因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招标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37044111
办公地址:夏邑县县府路西段
采购代理: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539897789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19号院4号楼1405室
监督单位:夏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祝股长
联系电话:0370-6212463
2020 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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