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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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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4290000714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4-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采购信息

夏邑县城区路网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夏邑县城区路网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已由夏邑县人民政府以夏发改字【2017】87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夏邑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夏邑县城区路网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文号:夏财采购2020年140号

  2.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305号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新建、改造、扩建的道路共计 11 条,总长度为17757m,建设内容包括拟建道路红线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内容。

  2.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7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2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0年)。若建设期调整,合作期限相应延长或缩短。

  3.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3090万元,投融资比例规划如下:规划最低项目资本金即股权投资13090万元,占总投资的20.75%。其中,建议政府出资人代表股权投资3927万元,持股比例30%;社会资本股权投资9163万元,持股比例70%。

  3.3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项目地点:夏邑县。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经县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依照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

  项目具体运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通过《PPP 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代表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主体,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对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财务要求:

  4.1.1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财务(2016年至2018年)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1.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1.4投标人应能配备充足的人员、设备、资金等,具备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和偿债能力,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2 资质要求:

  4.2.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4.2.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3信誉要求:

  4.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拟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分配、回报和退出机制、违约处理机制等;

  4.5.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拟持股比例最高),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协议书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4.5.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PPP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5.4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5.5任一联合体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出资。

  4.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4.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日期)加盖投标人红章且附入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2019-12-10版)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2019年12月11日首页-通知公告。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应在2020 年5月18日上午09:00 点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8.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流程: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8.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09时00分;

  8.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六。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8.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0年5月18日上午11时00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

  8.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夏邑县栗园西路与昌盛街北段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葛主任

  电话:13569388601

  采购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660081555

  地址:广东省广东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监督单位:夏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夏邑县康复路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0370-6212463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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