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申请特困人员流程图
申请特困人员流程图
本人书面申请(他人代申请) |
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照片、代养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养协议书、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证。 |
受理程序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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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确认 |
对确认的特困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为其建立完善的救助供养档案,将经调查核实后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名单连同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级民政局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子相应的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不予确认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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