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水利>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2000000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水利

2023年夏邑县水利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和水利系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工程建管局、各股室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安全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同时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3.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发生安全事故单位的督导检查,加强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的信息沟通,对典型事故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预防措施,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

  5.继续开展好全县水利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2023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进入集中整治阶段,要结合实际,对全局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集中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整改电气安全隐患。

  6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提高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员素质,搞好各类不同岗位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资金投入,加强水利部门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建设,配备相应装备,搞好应急演练。

  7.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巡查工作。各建管局和领导组要做好分管水利工程安全巡查工作,对巡查出的各类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全县水利在建工程生产安全。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对河道堤防、水库大坝、水闸、泵站、水利工程交通桥梁、供用电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巡查和监测,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到2023年底前,所有单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达标。

  9.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生产管理。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

  10.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办公楼、家属院、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11.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制度。进一步落实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扎实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与信息报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内信息真实有效,排查出的隐患要如实登记、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完毕后销号。

  (三)加强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2.做好重点施工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项目法人及时制定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部位和工程开工、高危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持证上岗以及生活区用电、用气、防火等环节的监管,强化施工交通运输安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力争消除水利建设发展的不安全因素。

  13.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汛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督促整改和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强化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重点时段水利生产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4.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按照《河南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要求,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15.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按照市水利局和县安委会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管理,新建工程要及时录入系统并完善基本信息,对已录入系统内工程,要根据实际及时更新完善。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及事故报表,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可靠。

  16.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操作办法,切实加强评审工作,提高创建质量。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

  1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一是深入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系列宣教活动,组织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万里行”等特色活动,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一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水利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二是强化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班组长和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附件:1.夏邑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1

  夏邑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局领导分工和局属各单位职责,现将安全生产分工职责分工如下:

  一、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级水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

  2.根据《夏邑县水利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

  知》,局主要领导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

  措施。

  4.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5.分析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全县水利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后的指挥,组织实施

  现场抢险和事故调查,协调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监督局属各单位消防、用电、车辆、办公

  场所、家属区、出租门面房等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抓好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联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组织有关会议、信息发布等工作。

  2.安全股。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加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工作。

  3.财务股。负责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协助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4.监察室。依法实行水利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5.设计队。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工作,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安全管理等。

  6.水政水资办。组织、指导、检查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负责或配合查处系统内较大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7.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隐患排查管理、工程安全鉴定、维修养护及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全县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预案及预警体系的建设情况、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防汛设施的运行情况,督促排查和处理各类防汛抗旱工程安全隐患。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抢险、防汛抗旱应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闸坝和水安全事故应急调水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负责监督、指导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厂、站供水设备设施检修和水质安全工作。负责协助水质安全事故调查。

  9.农水站。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水土保持站。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质量监督站。负责受监项目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现场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参与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周楼仓库。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及防汛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县防办做好县级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

  1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改造建设管理局、小型农田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负责所管理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负责所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电气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督促落实所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参与所负责的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负起责任,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