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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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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卫生健康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行政奖励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
行政职权编码411426258001
行政职权名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奖励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实施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实施对象公民
实施机构卫生局办公室(应急办)其他共同
实施部门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申请材料
办理环节和责任事项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2.审查: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第九条审查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作出决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于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送达:制作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对资格确认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监督处理。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地点夏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服务电话0370-3031101
投诉机构办公室投诉电话0370-3031101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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