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1800001290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4-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夏政办〔2024〕8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邑县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 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夏邑县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市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3〕1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继续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工作。为全县1.5万名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将阴道镜检查对象传染病四项检查纳入免费项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采用宫颈细胞学检查进行初筛,筛查间隔周期调整为三年,符合条件且三年内未接受过免费“两癌”筛查的适龄妇女可享受免费筛查。有条件的建议使用HPV检测方法进行免费高效的宫颈癌筛查,优先覆盖35~45岁的妇女。我县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将任务数细化分解至各乡(镇)。
(二)继续开展免费“两筛”工作。继续为全县符合条件的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免费彩色超声筛查(NT超声筛查或中孕早期超声筛查);为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一次羊膜腔穿刺(或绒毛膜穿刺,或脐静脉穿刺)并对胎儿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单基因遗传病遗传学诊断,不包括胎儿超声产前诊断。对新生儿开展一次免费“两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免费听力筛查服务。孕妇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听力筛查率达到95%。
二、职责分工
按照豫办〔2023〕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主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为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免费“两癌”“两筛”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查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编印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筛查工作的技术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监督落实筛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加强对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筛查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提供支撑。
县财政局:将免费“两癌”“两筛”工作县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督促落实应负担资金并按照进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快预算执行;监督落实免费“两癌”“两筛”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民生实事资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宣传发动、组织参检工作,提供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名单和基本情况。
县妇女联合会:协助开展免费“两癌”“两筛”工作宣传发动,编印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培训;协助做好“两癌”参检人员资格认定;对免费“两癌”筛查出的患癌妇女优先纳入“两癌”专项救助项目给予救助。
县残疾人联合会:配合做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监督管理,根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对筛查出来的高风险或者阳性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对确诊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服务,确保及时得到康复救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健康宣教。县卫健、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及县妇幼保健院要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各自的平台和载体,依托“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乳腺癌防治宣传日”“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广泛开展民生实事政策、“两癌”防治、出生缺陷防治及优生优育等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民生实事的知晓率和接受筛查、随访和转诊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依从性,确保应筛尽筛。另外,宣传引导非城镇低保或农村的适龄妇女提高自主或通过职工体检主动参与“两癌”筛查的意识,提高全面筛查覆盖率。
(二)精准筛查对象。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县公安、卫健、民政、妇联等有关单位加强配合,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调动乡(镇)工作人员、村医、妇女专干的积极性,加强对民生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群众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自愿接受“两癌”“两筛”筛查服务,利用“河南妇幼健康”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筛查结果。乡(镇)卫生院要认真核查服务对象信息,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审验相应证件材料,严格把控服务对象户籍、年龄、孕周、病种等信息,避免重复筛查和信息录入错误。
(三)规范技术服务。县妇幼保健院要严格按照《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核实服务对象资质,规范知情告知、筛查、咨询指导、随访、转诊等服务,重点做好阳性或确诊病人的追踪随访和转诊管理,确保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等,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
(四)加强质控指导。继续发挥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和专家组的作用,逐级加强人员培训、线上培训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未取得资质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开展筛查工作。
(五)完善服务体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依托基层产科医师培训、妇幼骨干医师培训、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等项目,加强对筛查诊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要加大对服务机构的投入,更新设施设备,加强“两癌”筛查、诊断、治疗机构能力建设,推进产诊机构、产筛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等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筛查诊治体系,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提升服务水平。
(六)监测关键指标。各相关单位既要高度重视筛查进度或筛查率,也要注重筛查质量和效率,结合各项筛查工作的特点,“两癌”要重点关注阴道镜、乳腺超声、乳腺X线等图像合格率、报告准确率、结案率、癌前病变及癌检出率、早诊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等,“两筛”要重点关注超声图像合格率、血清学筛查阳性率、听力初筛阳性率及复筛率、转诊率、随访率等,加强数据指标的分析利用,指导优化筛查管理,改进筛查效率和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民生和妇女儿童健康,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妇儿工委办〔2017〕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妇儿工委办〔2018〕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发动、服务对象认定、筛查服务提供、资金拨付结算、监督指导考核等关键环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见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利用信息系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开展抽查回访,核实筛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要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指导,确保筛查对象的户籍、年龄、孕周等信息符合免费筛查条件,筛查服务符合流程规范,转诊和随访等后续管理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最大程度地发挥筛查效益。
(三)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要合理安排应负担的专项经费,盘活存量资金,保证民生实事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共同抓好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有关制度流程及时据实拨付,严禁挤占、挪用、拖欠项目经费。资金结算拨付实行月结算制度,县妇幼保健院按月根据辖区内服务机构相关统计报表和结算单等有关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复核。根据服务量及标准核算服务经费,经审核后,拨付给服务机构。
(四)强化监管考核。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通报制度和年度绩效评价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持续落后的单位发送提醒函或约谈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服务资格,并通报全县。
附件:1.夏邑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领导组
2.夏邑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技术指导组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夏邑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陈 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郝桂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保证(县民政局局长)
刘海涛(县财政局局长)
白凤琴(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马建红(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成 员:王 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
田领章(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 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妇股股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霞、田领章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组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夏邑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技术指导组
组 长:田领章(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崔志伟(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刘红英(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周 艳(县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超声科主任)
成 员:王向向(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邵若男(县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主治医师)
周 丽(县妇幼保健院妇科副主任医师)
刘 曼(县妇幼保健院妇科主治医师)
贺秀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兼副主任技师)
张丽娜(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副主任)
冉晓梅(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焦小典(县妇幼保健院乳腺科医师)
付兰英(县妇幼保健院乳腺科医师)
熊慧丽(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
张 彬(县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任)
张文君(县妇幼保健院医政科副科长)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妇幼保健院,崔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领章同志负责民生实事技术指导全面工作;崔志伟同志负责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刘红英同志负责“两癌”筛查工作;周艳负责NT筛查工作;王向向负责产前咨询相关工作;邵若男负责“两癌”筛查门诊工作;周丽负责妇科检查;刘曼负责阴道镜及活检;贺秀丽、张丽娜负责血清学筛查工作;冉晓梅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焦小典、付兰英负责乳腺癌筛查工作;熊慧丽负责NT筛查工作;张彬负责乳腺癌钼靶筛查工作;张文君负责统计民生实事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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