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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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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11000124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夏政办〔2023〕30号 所属主题: 夏政办文件

关于印发夏邑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邑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商政办〔2021〕30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战略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豫交科技函〔2023〕3号)精神,结合《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22〕29号)精神,为加快我县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运输体系,结合我县出租车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统筹兼顾”原则,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运力为突破口,以政府立体配套政策为支撑,加快在用燃油燃气出租车置换,力争到2024年年底前将全县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政府主导、各界参与、良性互动的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动相关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行业从业人员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

  (二)明确新能源出租车应用条件

  我县新能源巡游出租车采取备案公示制确定车型,由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新能源车辆技术更新情况,每年定期备案公示确定车型。车型备案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如不能兑现承诺或不符合规定条件,将取消备案公示资格。巡游出租车车型在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mm,充换电车型续航里程应不低于400公里,5座(含5座)以下充换电式乘用车。

  2.车辆具备实现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电子显示功能。

  3.车体颜色为“绿色/黄”,统一使用车辆标识。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实行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补贴

  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按照近期将要下发的河南省“十四五”时期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执行。待中央资金下达后再予发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

  (四)建设出租车服务管理系统

  建立智能化出租车服务管理平台,提高行业监管调度水平,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出租车行业形象,方便群众智能化出行。新更换的巡游出租车车型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标准安装4G北斗双模视频车载监控设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推进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充(换)电设施、场地满足我县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需求。结合我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建设规划,划定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场地,力争2023年底前在我县共规划建设不少于一处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国网夏邑县供电公司。

  (六)支持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的服务措施。

  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巡游出租车置换为新能源车的,符合营转非条件的原燃油车,可以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理营转非登记。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完成时间及范围

  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2025年1月1日以前,我县巡游出租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圆满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

  附件:夏邑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

  附 件 

  夏邑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

  召集人:陈 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朝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文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张君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级主任科员)

  陈 松(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丁超凡(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宏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孔治川(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柏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宁(县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孟月兰(县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刘 颖(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 鹏(国网夏邑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杨柏盛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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